细心的市民在挑选保健食品时发现,有的保健食品上注明的批号为“卫食健字”,有的保健食品上则写着“国食健字”。这两种批文到底有何不同,以哪个版本为准?记者以消费者名义致电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目前而言,他们对市场上“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的保健品都是认可的,这两种批文号的产品都可以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据记者了解,“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是保健食品在不同时期分别由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是国家卫生部的批准号,自2004年国家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对保健品的审批则交给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此,之后新审批的保健食品的批文号都为“国食健字”号。
批文号是否有期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后,为了规范保健品市场,在2005年7月1日就颁布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那么所有的卫食健字保健品都是2004年之前批的,按照这样的条款,是否就意味着所有的卫食健字都已过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该条款只针对国食健字的保健品,对卫食健字的不适用。之后,记者又致电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的相关部门,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直言,对于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一直是卫生局在负责,他们都是今年才进行交接,对于这块还有些“陌生”,他建议记者找卫生局的相关部门了解此问题。随后,记者又联系上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他们给出的答案是:“目前相关权力正在移交,建议咨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还没有相关条文对于卫食健字的批文期限做出明确规定。